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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次数: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努力打造“优秀社团、品牌社团、特色社团”,经研究决定为学生社团聘请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第二条 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

(一)校团委于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内确定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一学年,由校团委颁发聘书;

(二)聘请的指导教师必须是从事与学生社团业务有关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要求思想过硬、业务优秀、活动能力强、热心并有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社团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

(三)各团干原则上只指导一个社团的工作。

第三条 社团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培养、推荐与考核学生社团负责人;

(二)具体指导、支持与参加学生社团的业务活动,每月至少参加四次社团活动;

(三)指导、考查与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的津贴

(一)社团指导教师津贴为每学年300-600元;

(二)学年由校团委牵头对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津贴为600元,良好等级津贴为500元,合格等级津贴为300元,不合格的指导教师不发津贴并予以解聘;

(三)评议依据(见下页)

第五条 评议方式

(1)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要综合广大会员意见,对本协会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分,结果上报校团委;

(2)指导教师每学年要通过校团委复审核,对于拟评选为优秀、良好的指导教师要由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六条 社团指导教师于聘任期间因故辞职,须于一个月前提交辞职书,报请校团委通过后生效。

评选标准

评选等级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合格

社团定位

(10分)

社团计划科学,社团定位准确,社团蓬勃发展

社团计划科学,社团定位准确,社团发展良好

社团计划科学,社团定位准确,社团发展正常

社团计划不够科学合理,社团发展不稳定

社团活动

(40分)

常规活动开展良好,参与性强,影响范围广;不断创新、推出精品活动,在省、国家级比赛、评选中获奖

常规活动开展良好,参与性强,影响范围广;有精品活动,在校级比赛、评选中获奖

常规活动开展良好,有精品活动

常规活动不正常,没有精品活动

社团组织

(20分)

社团内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会员积极性高, 社团活动会员参与率达90%以上

社团内部组织健全,会员积极性高, 社团活动会员参与率达80%以上

社团内部组织健全,大部分会员积极性较高,社团活动会员参与率达70%以上

社团组织不健全,分工不明,会员积极性差,社团活动会员参与率低于70%

社团档案

(10分)

社团档案材料丰富,保存完整,工作计划、总结完备,活动方案齐全

社团档案完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完备,活动有方案

社团档案较为完整,有工作计划、总结和大事记

档案资料不齐,工作计划或总结设计粗糙

工作效果

(20分)

组织得力,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得到广大会员好评,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深入有效,认真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社团工作

积极组织参加本社团活动,会员反映良好,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有效,认真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社团工作

组织、参加本社团活动,会员反映较好,有一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能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社团工作

不能经常参加本社团活动,工作效果不明显,指导工作不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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