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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和注册办法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次数: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和注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换届的民主性、规范性和程序性,促进学生社团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实施细则》,并予以执行。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安庆师范da'xue所有注册学生社团。

第二章 学生社团会长换届

第三条 学生社团会长换届时间为每年六月份。

第四条 学生社团会长任期原则上为一届,每届任期一年。如社团会长连任需通过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

第五条 在确定好换届时间和地点后,社团会长须填好《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换届申请书》向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申报,届时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指派学生干部对换届大会予以全程监督,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民主、公正和公平。

第六条 召开会员大会:

(一) 社团会长必须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 到场人数必须超过本社团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 经过民主选举、投票产生的新任社团会长必须至少有到场人数的三分之二赞成,否则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承认。

第七条 社团换届一周内,必须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指导单位提交新任会长的资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存档。

第八条 如由于社团性质特殊不宜实行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的,必须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报经校团委批准,方可采用其它方式产生社团会长。

第九条 社团原会长须在一周内向新任负责人做好移交工作(包括固定资产、会员资料、档案文件、经费情况、支出存根等),并主动邀请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第三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换届

第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份。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名,在社联理事会全体会议上讨论通过。

第三条 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全体会议:

(一) 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议召开。

(二) 社联理事会成员必须全部到场。

(三) 社联理事会全体会议上,主席团提名下届理事名单并在会议上通过。

第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换届一周内,必须及时向社联提交新任理事的资料,由社联办公室统一存档。

第四章 注册制度

第十条 学生社团注册制度(以下称注册制度)是指学生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送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注册、履行相关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负责人任期内进行注册。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注册后方可开展活动;无故逾期不参加注册的学生社团将被视为自动解散。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一条 学生社团会长不得兼任社团财务负责人。

第二条 社团部长、副部长等学生干部的产生方式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决定。

第三条 每届社团会长、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任期必须满一年,否则在最终社团干部考核评定时不予承认,不予颁发任职资信证明,收回所颁发荣誉。

第四条 任期满一年的社团会长、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自评,作为社联考核并颁发资信证明的重要依据材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社团会长或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

(一) 受到法律制裁或校纪处分尚未撤销者。

(二)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免去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者。

(三) 学生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经社团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凡之前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条 本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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